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
2020-06-11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图系统)已于2019年11月正式运行,并与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全面对接,这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程项目审批的一项重要举措。经核查,审图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仍有部分项目在线下审查,既影响项目审批进度,也不利于全省统一监管。为进一步推进审图系统应用,落实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结果文书数字化。审图机构应严格执行数字化审图要求,一律通过审图系统出具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以下简称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以下简称审查意见告知书),全面实行数字化。

  二、转变施工图审查备案方式。审图机构在审图系统出具数字化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可视同自动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程序。各监管部门不得再要求审图机构提交纸质备案材料。

  三、各监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自行从审图系统调取数字化施工图和审查合格书,不得另行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纸质施工图和审查合格书。

  四、已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的地市,有关单位应将原属于审查范围的施工图录入审图系统存查。

  五、各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服务水平。自2020年7月起,我厅将不定期总结审图系统应用情况,列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审图系统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加入QQ技术群557465210或电话联系020-85566332、85566418进行咨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1日